
各部门、各中心、各分(子)公司:
值此公司成立十周年之际,为深刻铭记公司发展时期同心协力、砥砺拼搏的峥嵘岁月,褒扬一批为悦心养老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及志愿者,进一步弘扬悦心文化,激励全体“悦心人”保持锐意进取、永不止步的奋斗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公司十周年“感动悦心人物”评选活动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“感动悦心”功勋员工。评选对象应当是参与公司建设与发展连续 5 年以上,为悦心品牌创建、美誉度打造和知名度扩大上
作出重要贡献;在全力推动悦心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,推进悦心产事业协同发展中提出创新建议和落实举措;在提升团队业务能力和提高业绩方面展现出卓越领导才能;在践行公司文化及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和成果明显,并且品德高尚、克己奉公,是员工公认和社会认可的优秀管理者。
2.“感动悦心”奉献员工。评选对象应当是入职并且连续工作3 年以上,爱岗敬业,拥有优秀的职业素养,表现出时时放心不
下的责任感、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;以学促干,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,为实现公司创新项目落地和任务完成作出重要贡献;大局意识强,服务态度端正,思想素质过硬,备受客户认同和领导认可,多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、社会褒扬,尤其是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表彰的优秀员工。
3.“感动悦心”优秀志愿者。评选对象应当是为悦心养老连续服务 3 年以上,认真履行“服务社会、奉献爱心”宗旨,彰显“志愿服务、快乐奉献,热心公益、服务社会,团结协作、共创美好,爱心传承、服务社会”的价值,并且享有良好声誉的爱心人士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确定候选人。8 月 26 日~9 月 8 日,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,填写《十周年“感动悦心人物”评选推荐表》(附件一);各部门、各中心负责人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2.材料报送。9 月 10 日~9 月 20 日,各部门、各中心集中钉钉发送候选人材料至公司办公室,联系人孙奥(联系电话:17302593865)。
3.评选形式。9 月 24 日~9 月 29 日,公司举行“感动悦心”人物事迹汇报会现场评定。候选人联系申报事迹,结合评选条件,进行自我评价,现场回答评委提问。
4.评选公示。10 月 1 日~10 月 7 日,评选结果公示。公示时间一周,广泛接受全体员工监督。
5.宣传表彰。10 月 15 日~11 月 16 日,公司公众号及公司官网“悦心十周年”专栏全面宣传“功勋员工”“奉献员工”和“优秀志愿者”先进事迹。10 月 18 日下午,在公司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上隆重表彰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组织好所属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本“通知”精神,号召
广大员工积极投入到评选活动中。
2.确保评选质量。确定拟推荐人选前,要全面考察候选人一贯表现,切实把好政治关、廉洁关,以业绩与贡献度作为评判标准;要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力求好中选优。
3.成立评选小组。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公司成立评选小组(小组成员名单另定)。评选小组将召开专项评审
会,听取候选人事迹报告,经综合评定后出具初步评选结果,报经集团办公会批准。